(1)总承包商应当注意自己的内部管理 在有机肥造粒机公司分包工作实施的过程中,总承包商自身必须首先遵守分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在分包合同中的义务。这就要求总承包商应当注意自己的内部管理,否则就有可能给分包商逃避其责任提供借口。 (2)不能单纯地按工作量付款 对于有机肥造粒机公司中某些类型的工作,也不能单纯地按工作量付款,否则,对于较容易做的工作,分包商愿意去做,对于那些难干的部分,则没有积极性,容易拖延进度。 (3)遵守当地的法律 有机肥造粒机公司的分包商应遵守项目施工所在地的法律和符合主合同的要求,总承包商应了解当地法律对雇佣分包商的规定,总承包商是否有义务代扣分包商应交纳的各类税收,是否对分包商在从事分包工作中发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